初恋是一种病

1


 

又是闪电,随之而来的是震耳欲聋的雷声。


 

这场雨来势汹汹,肆无忌惮地落下来,打在伞面上噼啪作响,声势之浩大让我又一次想起了害怕打雷的周溯。而事实上,不论有没有这场暴雨,不论有没有这样的雷声,我都会想起她。


 

我无法不想起她。


 



 

周溯是我的初恋,准确来说这是一场单恋。因为在这场恋情里,从头到尾也只能算作是我单方面的参与。我入戏极深、演技精湛,仅靠一个人就把无悔付出、苦苦等待、心死如灰的戏码演得如痴如醉、酣畅淋漓。


 

朋友阿雅对此的评语则相当具有参考价值:


 

“就是有病!”


 



 

2


 

我读书早,上大一的时候还不满十八。如果能在大一上学期的一个月之内解决个人情感问题,那么我还能勉强搭上“早恋”的末班车。


 

可惜,事与愿违。


 

我十月份过完了十八岁的生日,还是一条没有恋爱过的单身狗。


 

好在同寝室的姐们阿雅也够意思,在光棍节的前一周慧眼如炬地发现男朋友劈腿,怒甩渣男潇洒回头,总算让单身的我有了个伴。


 



 

那一年的双十一还不流行电商大战,还只是一个单纯的“光棍节”。于是我被阿雅拉去参加了名为“单身直到世界尽头”的联谊会。说是联谊会,其实就是不知道哪个闲得蛋疼的学生会干部组织的单身狗集体吃烤串和喝啤酒的活动。


 

举着一串烤面筋的阿雅拉了拉我的袖子,一本正经地说:“我觉得这个活动的组织者用心还真是险恶。”


 

“怎么讲?”我“嘶啦”咬下一块羊肉,很不巧地就塞了牙。


 

“好好的联谊会吃什么烟熏火燎的烤串?不论男女都吃得油光满面的,颜值下降成负值,谁看得上谁啊?还有啤酒,都喝得醉醺醺得谁还记得是谁先说‘同学你好,来交个朋友’吗?根本就是不想让人脱团啊!”


 

我龇牙咧嘴地用舌头剔着那块塞牙的羊肉,觉得阿雅说得好有道理。


 

然后我就发现,她说的其实并不是那么有道理。

我顾不上那块塞牙的羊肉,使劲推了推身边的阿雅:“真的美女敢于直面烟熏火燎的烧烤摊,你看那个。” 
 



 

那个女孩穿着红蓝格子衬衣搭修身仔裤,衬衣扣子敞开来,露出了白色底的印有一只轻松熊长袖T。她头发扎得高高的,光洁的额头和柔美的轮廓一览无余。她的眼睛不大,但特别亮。就是这双眼睛,把她的简单穿着衬得光彩夺目,只消一瞥就让我再也移不开眼。


 

阿雅抬了抬右眼皮,朝我手指的方向看了一眼:“哦,是她。”


 

“你认识?”


 

“外语学院的周溯,学法语的,”阿雅远远地朝那个女孩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听说追她的男生挺多的。我敢压一串烤翅,右边那两桌的男生,多半是冲着她来的。”


 

阿雅话音刚落,我就放下了手里的羊肉串,在她目瞪口呆的目光中拎了一瓶啤酒站起来:“我学过几句法语,我过去跟她打个招呼。”


 



 

在我会的那几句法语中有这么一句:coup de foudre一见钟情,直译是雷击或者电击。


 

那时的我,明显感觉到周溯应该就是那道突如其来的、直劈到我灵魂深处的闪电。


 

但我没法把这些告诉阿雅,因为直到遇见周溯的前一分钟,我还觉得我是一笔直笔直的异性恋。结果再下一分钟我的真实取向就没有预兆地觉醒了。


 



 

我记不清我有没有把那瓶酒拍在了周溯坐着的那一桌上。但我印象深刻的是,我很轻松地就咬开了那瓶啤酒的盖子,要知道之前我只在电影里看过相关情节,而没有实际操作经验。


 

这是爱情的力量啊!


 

我豪气顿生,依靠着这股莫名其妙的“爱情之力”和那桌上的男生开始了拼酒战。你灌我我敬你,我对瓶吹你自罚三杯。那时候我酒量还不浅,和男生们对战了三百回合之后,才是醉了。捂着嘴巴去厕所吐了个翻江倒海,却还想着呕完这一波接下来再战。


 



 

我也说不上来那时的我为了什么而战,却就是不甘示弱,不肯做那个先放弃的。也许只是想用这种蠢透了的方式吸引周溯的注意力也说不定。


 



 

这种方式最终还是奏效了。


 

周溯果然注意到我了,她拿开了我手里的酒:“快点找个男朋友,就不用一个人在这里喝得这么辛苦啦。”


 

我笑嘻嘻的,手指都快要戳到她的鼻尖了:“我喜欢你,就找你行不行。”


 

也许是我醉得太厉害,以致于出现了幻觉,因为我听见周溯回答我:“好呀。”


 

我还没来得及表达我溢于言表的喜悦,就被赶过来的阿雅拖离了现场。


 

阿雅拍了拍我的脸:“孟嘉木,你还好吧?”


 

“酒瓶盖……硌牙!”


 



 

3


 

我伪装成了一个取向正常的直女,把我那点居心叵测的stalker尾巴给藏起来,处心积虑地打听着周溯的一切。


 

我开始参与原本避之不及的八卦会谈,每到话题高潮之时巧妙地把话题引向了外语学院,然后是法语系,最终指向了周溯。


 

情报收集卓有成效,成果如下:周溯,女,外语学院法语系,和我同级,天蝎座,酷爱榴莲班戟,喜欢芬兰美声金属乐队Nightwish,每周四下午会去第五食堂吃生煎包。


 

凭借着过人的耐心和毅力,我甚至搞到了周溯的学期课表。


 



 

于是在很多个周四的下午,第五食堂卖生煎包的摊位上,我都会在忘记带饭卡的时候“恰好”遇上了周溯。借饭卡这个主意多棒啊!一借一还就是两次了。因而,我为自己的机智点过无数的赞。


 



 

在我的精心策划之下,我和周溯渐渐熟起来。偶尔她们寝室的一块吃火锅,她也会发短信来叫上我。


 

大一快结束的时候,我收到了周溯的短信。她告诉我,她想要在校外租房方便以后考研复习,问了一圈也没有找到合租的,所以才来问问我愿不愿意。


 

有句话叫什么来着?幸福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


 

当我纠结着该怎么回复她才不会暴露我的欣喜若狂之时,她再次发来了短信。她善解人意地向我道歉,说自己考虑不周强人所难,如果我不愿意的话,她可以再问问其他人。


 

我对着手机拼命点头说我愿意,然后才意识到她根本看不到。


 

最后,我所有的激动、兴奋,只能化成了一个看不出情绪的“好”字。


 



 

4

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我和周溯住到了一起。我们一起吃晚饭,一起看电视剧,一起自习,甚至选了同样的选修课。我慢慢地变成了她所认为的,她的好闺蜜。同居——我的意思是共同居住——真的是一个增进了解的好方式。 
 

比如我知道了她其实并不像她表面看上去的那样腼腆文静,遇上高兴事的时候她会随口哼起来凤凰传奇的流行金曲;比如我又知道了她听Nightwish的原因也只是为了和原本寝室的一群韩粉妹纸拉开逼格差;比如我还知道了她并不偏爱第五食堂的生煎包,她之所以每周四出现在那里的原因和我类似:她是为了“偶遇”那个她喜欢的人。


 

以上信息中的第三条,让我特别沮丧。因为我是个女人,我喜欢的周溯也是个女人,但是我喜欢的这个女人她喜欢的却是一个男人。


 

我深刻地体会到“谈恋爱性别都不是问题”的论调统统都是放屁!性别明明就是个大问题!和周溯喜欢的人相比,我从性别上来说,就已经输了。


 



 

周溯喜欢的人是黄泽。


 

黄泽完全符合畅销言情中的工科男设定,被称为本校“工科第一大奇迹”,保持着入学以来每学年绩点年级第一的不败纪录,各种竞赛奖项拿到手软,还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以我喜欢女人的眼光来看,他的相貌也能排在中等偏上一点点,最重要的是他还有着181公分的标准男神身高。用周溯的话来说就是:比他帅的没他高,比他高的没他帅。


 



 

我如临大敌,不,黄泽本来就是大敌。


 

我在心中设想过无数KO掉黄泽的场景,却无法在现实中阻止他和周溯之间越来越靠近的轨迹。


 



 

5


 

W市的天气一向是随机播放,十一月又是暴雨频发期,你永远猜不到天气是风清日朗还是一秒钟去“看海”。


 



 

那应该是一个周四的下午,我和周溯正在图书馆自习。


 

就在我在心中默记着“astonish,使惊讶,使大为吃惊 ”的时候,现实就让我大吃了一惊。一道闪电斜劈而过,紧接着就响起了雷声,再接着坐在我右手边的周溯就抓紧了我的胳膊。


 

我就是在那一天知道了,周溯害怕打雷。


 



 

我记得我的整个身体在她靠过来的一瞬间陷入了僵直,她的呼吸紧紧地贴着我的耳朵,通过鼓膜的震动传进来,变成了让我蠢蠢欲动的电信号。她离得实在太近了,那时还是没有谈过恋爱的纯情女大学生的我,根本把持不住。


 

但我还是咬牙把持,我甚至不敢伸出手去轻拍她的后背,安抚她的情绪。我只好坚持住那个别扭的姿势,提着我快要跳出来的小心脏,僵持着身体陪她熬过那一阵震耳欲聋的雷声。


 

等到雷声终于停止的时候,我的胳膊已经酸了。雨还在继续往下泼,一直到我们离开图书馆的时候都没有停。


 



 

那时天已经全黑了,而我和周溯都没有带伞。没有多想,我很快做出了决定。我让周溯在图书馆一楼大厅里等,我回去拿了伞之后再来接她。


 

我脱下了我的外套盖住了头,义无反顾地冲进了雨里。


 

雨很大,一颗一颗地打在身上,冰冰凉凉的,而我的心却很火热。我恨透了自己在被周溯抓住胳膊时的呆滞表现,以为这正是扳回形象的好机会。我甚至幻想我身穿荧光绿的雨衣,带着一把能遮挡住整片天空的大伞,踩着五色的祥云出现在周溯面前,拯救她于这场暴雨惊雷,然后得到她要对我以身相许的承诺。 


 

我用了我最快的速度跑回了公寓,一口气上五楼也不费力。摸出钥匙,打开门,抽出玄关柜子里的雨衣披上,拿上两把伞。没有时间给我换掉已经淋得透湿的衣裳,因为我不能让周溯等太久。


 

然后我英勇地又一头扎进了雨里,带着我冷得发抖的身体和不愿意让周溯久等的心。


 



 

雨衣是我妈寄过来的,那天是第一次穿,我们磨合得不太好。所以它毫不犹豫地绊倒了我,把我狠狠地摔进了一团泥水里。来不及仔细感受身体上的疼痛,我就挣扎着爬了起来。我胡乱地抹了抹脸上的泥水,提起了雨衣过长的下摆,再度投入到奔跑之中。


 

我脚下生风,总算体会到了歌曲里唱过的“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


 

与歌词所不同的是:自由并非是我的方向,周溯才是。


 



 

当我赶到图书馆楼下的时候,周溯已经不见了。我顶着众人怪异的眼神,把图书馆的一楼大厅翻了个遍。那些拼命忍住笑容的陌生面孔,提示着我周溯并不在此处的事实。


 

我哆哆嗦嗦地掏出手机,它也和我一起摔进了泥水里,却奇迹般地坚持到我拨通了周溯的手机。


 

周溯兴奋地告诉我,她在图书馆门口遇到了黄泽,刚好带了伞的黄泽特别好心地要送她回去。


 

电话自动挂断,剩我呆立在图书馆大门前。


 

周围人来人往,他们眼中的我披着一件脏兮兮的雨衣,穿着一身湿透的衣服,额头上贴满被泥水浸泡过的头发,手里拿着两把伞,又狼狈又滑稽。


 

湿冷的液体在我脸上趟过,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泥水,又或者是泪水。


 

可笑之极。


 



 

6


 

上大三的时候,周溯和黄泽在一起了。我在第一时间就知道了这个消息。


 



 

那天周溯没课,窝在公寓里一整天,托我回去的时候帮她带炒面。


 

周溯喜欢吃第二食堂的炒面,少油不放葱,微辣。


 

第二食堂离我上课的教学楼并不近,但周溯想吃,我就去买。哪怕她发过来的短信里还有一句碍眼的“祝福我吧!木木,我和黄泽交往了”。


 

最后我买了两份炒面,一份给周溯,一份给我自己。


 



 

从小学起我就害怕选择题,选项越多的时候,我越害怕。所以中学时代我永永远远地在那些让我大汗淋漓的选择题上栽跟头。 潜意识之中我总觉得,那些错误答案背后所代表的都是一些我承受不了的东西。 


 

当选项有4个的时候,要承受错误的概率是75%。


 

当选项有5个的时候,要承受错误的概率是80%。


 

而周溯只有一个,一旦错误要承受的是百分之一百。 


 



 

所以我依样画葫芦地复制着她的喜好,陪她看黑白老电影,屏住呼吸尝试所有她喜欢的榴莲制品,吃她喜欢的炒面,尽我所能地扮演好“中国好闺蜜“的角色,把一道选择题生生掰成了别无选择的填空题。


 
 
 

提着打包好的炒面往公寓走,偶尔过路的一辆环校电瓶车,也没有多余的空座位留给我。


 

我只能走回去。

  
 

在掏出钥匙准备开门的时候,周溯一把拉开了门。 她自觉地接过了我手里的炒面,并给了我一个热情的拥抱:“就知道你最好了!”

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回应她的热情,因为带给她这种热情的是黄泽,而不是我买回来的微不足道的炒面。 
 
周溯并没有在意我的僵硬表现,结束了不长的拥抱。 
 

我缓慢地换好拖鞋, 死气沉沉地往房间里走,把周溯和她生动的告白描述统统关在了门外面。


 



 

7


 

然后,我和周溯冷战了。虽然这也只是我单方面的认为罢了。


 



 

周溯朋友很多,当我两次拒绝了和她一起吃晚饭的提议之后,她便很快地投入到了其他朋友的怀抱中。更何况,她还有着黄泽这个男朋友。


 



 

那时候泰国电影异军突起,爆红网络。我在那些刻意避开她的夜晚看了很多诸如《初恋那件小事》、《你好,陌生人》、《Yes or No》的泰国电影。


 

老实说我并不喜欢《Yes or No》,虽然它讲述的基本算是一个我能感同身受的故事,但它的大团圆结局狠狠地刺痛了我。 


 

同样刺痛我的还有黄泽的行径。


 



 

他和周溯交往之后,按照学校里流传的惯例,他被周溯的一众朋友们要求请客吃饭。这一众朋友里并不包括我,因为我半点都不想看着他和周溯在我面前秀恩爱。


 

可我拗不过周溯,她坚称我是能为她“上刀山下油锅的最好朋友”,一定要让我见见黄泽。其实她只说对了一半,我是能为她“上刀山下油锅”不错,但我并不只想做她的“最好朋友”。


 

聚会发生在学校外的小餐馆。


 

一张大圆桌坐下了周溯法语班的几个朋友和黄泽同寝室的哥们,以及我。


 

周溯和黄泽坐在一起,我则坐到了离他们最远的对面。


 

除了我以外的每个人都在两两排列组合进行自我介绍,认识新朋友。而我则盯住眼前的一盘麻婆豆腐吃个不停。


 

那一定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辣的麻婆豆腐,因为才吃了几口,辣椒就呛得我的眼泪不住地流下来。


 

“这是孟嘉木,木木,”周溯忽然指了指我,向黄泽介绍,“我的好闺蜜!对我特别特别好!”


 

黄泽站起身来,朝我礼貌地伸出了手:“木木你好,感谢你一直以来对周溯的照顾。以后就放心地交给我吧!”


 



 

被挑衅了!这是当时盘踞在我脑海中的唯一想法,其实后来想想黄泽根本没有那种意思,更何况已经胜利的人根本不需要挑衅一败涂地的那一个。


 

但那时的我满带着怒意地挥开了那只伸过来的手:“只有周溯一个人可以叫我木木。”


 

“还有——”我从脚边的啤酒箱里拎出来两瓶,重重地磕在桌上,“喝酒赢我,我才会放心地把她交给你。”


 

黄泽笑了,周溯也笑了,所有人都笑了,他们全都以为我在开玩笑。周溯甚至拍了拍黄泽的肩头:“我就知道木木最讲义气了。木木酒量很好,阿泽你要小心。”


 



 

一切又和我第一次遇见周溯的那个夜晚重叠。


 

就在那天,我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的周溯。在那个夜晚,我豪气冲天地咬开了酒瓶盖子。在有周溯的那张桌子上大喊“一瓶酒来交一个朋友!”然后交到了周溯这个“朋友”。


 



 

我一边回想着之前的场景,一边咬开了拍在黄泽面前的啤酒。


 

我扔掉了不知道是谁递过来的一次性杯子,把酒瓶伸到黄泽面前激他:“是男人就对瓶吹!”


 

黄泽又露出了他贴在学校布告栏上的、获得奖学金时的自信笑容,那是周溯最喜欢的神情。


 

我喝得又快又急,当我一瓶到底的时候,黄泽的瓶子里还剩了三分之一。我没有等他,就自顾自地再拿起一瓶。


 

和着啤酒一起吞下去的,是我的求而不得的心酸和无法释怀的苦涩。


 



 

不知道喝到第几瓶的时候,我突然顿悟,初遇之时和人拼酒的原因——我其实是在用酒精寻找一个点,一个说出真心若不成功还可全身而退的点。


 

我确实找到过那个点,当周溯轻轻抽走我的酒劝我找个男朋友的时候,当我说“我喜欢你,就找你行不行”的时候,当她回答说“好呀”的时候。


 

可惜的是,这一切都被当成了玩笑,而我的真心也没能全身而退。


 

并不美好的回忆让我苦笑了一下,然后把手伸向了第六瓶。这时终于有人站出来阻止我了,在场的所有人也终于意识到,我没有在开玩笑。


 

那人替落败的黄泽打着圆场,劝我也别再继续:“大家就是一块高兴高兴!拼酒伤身,我们点到为止,点到为止啊!”


 



 

其实他不懂,我拼的哪里是酒呢?


 

我拼的,是命。


 



 

8


 

后来我因为急性酒精中毒被送去了医院,那次的聚会也算是被我搅和得一塌糊涂。


 

但周溯和黄泽依然良好的情侣关系以及住院急救的费用,让我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令我欣慰的是,我出院的时候,周溯没有带着黄泽一起来。


 

我以为是我在聚会上的一番作为,让周溯察觉到了我对于黄泽的敌意。而周溯却给了我另外一个解释:“木木,你是不是也喜欢黄泽啊!我和他交往之后,你就一直不对劲。”


 

这种无稽之谈当然被我立马否认,但在周溯的追问之下,我仍然无法把真实原因说出口。


 

我支支吾吾的回答加深了周溯的怀疑,而聚会上的一众人群早已经暗中认定了事实就是我也喜欢黄泽。我该怎么告诉她,我喜欢的并不是黄泽,而是她呢?


 



 

好在比我们高一年级的黄泽去了校外实习,我和周溯之间还能勉强维持成表面上的“友谊”。


 

我照旧做着力所能及的事情抒发着我对她的喜欢,照旧和她一起吃她爱的榴莲制品,照旧穿越过大半个校区去给她买炒面,也照旧不敢把一切告诉她。


 



 

可周溯还是知道了。


 

那时我正在洗澡,水“哗哗”地冲刷过身体,盖过了一切喧嚣。我并不知道,等我穿好衣服从浴室出来的时候,整个世界会变得不一样。


 

首先不一样的是周溯看我的眼神,她眼睛里防备的意思我尽收眼底。她手里拿着我的手机:“你的电话响了,我叫你,你没听见。于是我帮你接了,你妈妈打来的,记得给她回过去。”


 

她把手机递过来,小心翼翼地避开和我的手指接触:“挂机之后就是这个界面,我不是故意要看的。”


 

手机上的界面显示的是我的草稿箱,收件人统一是周溯。信息的内容则很丰富,有歌词、有心灵鸡汤、有午夜情话,还有很多很多的“我爱你”。


 

“你?”周溯的右手食指指向了我。


 

我点点头。


 

她的手指在空气中划过一个弧度,然后指向了她自己:“我?”


 

我又点点头。


 

一切再清楚不过了。


 



 

我相信那应该可以列入世界十大最烂的告白场景之一。不,那根本不算是告白,只是一个卑微的暗恋者被暗恋对象抓到了狐狸尾巴。


 

“我终于懂了,”周溯的眼睛还是那么明亮,却透露着我永生难忘的冷淡,“你为什么会在我的世界频繁出现,为什么会对我那么好。我终于懂了,孟——”


 

“这学期还有不到一个月就结束了,学期一结束我就搬走,”我打断了她的话,“还有这二十几天,我会尽量减少存在感,还麻烦你勉为其难地忍一忍吧!”


 

周溯只是看着我,没有说话。


 

当我终于承受不住她的目光,转身而逃的时候,我又出现了幻觉。


 

她好像说了这样一句:“不管怎样,还是谢谢你的照顾。木木。”


 

一定不能流泪,这是她最后一次叫我“木木”了。


 



 

9


 

学年一结束,公寓也刚好到了租期。我依照承诺搬出了和周溯一起的公寓,搬回了四人间的宿舍楼。阿雅嘲笑我“生命在于折腾”,而我在宿舍楼顶的天台,把这所有的一切向她倾囊相告。


 

阿雅的反应比我想象得要平静。


 

她首先迅速地表示了释然:“那些蹊跷的地方终于全都说得通了。难怪你会在联谊会上喝得烂醉,难怪你会做兼职赚钱跟周溯合租。”


 

接下来,她就表达了对我的鄙视:“抛开你的取向来说的话,你的单恋故事就和那些十块钱三本的盗版言情一样狗血和俗套。”


 

但是最后,她还是这样安慰了我:“其实也不能怪你太俗套。人生说白了,翻来覆去也就那么些事,谁都不必谁深刻。”


 

我感激她。


 



 

QQ上周溯的头像一直灰着,我猜想她一定是把我从好友列表里删除了。


 

听说她换了新的手机号码,算是正式和我断了联系。


 

可我还是怀抱着我的自暴自弃不甘心地期待着什么,因为冥冥中我觉得应该有一个结果来结束这种无谓的期待,虽然我并不清楚那个结果到底是什么。


 

直到有一天我登上QQ,看到了她的头像亮着,我赶紧发过去了我惯用的金馆长的猥琐笑脸。


 

她没有回复我。 


 

她有事吗? 


 

她正在忙吗? 


 

她肯定讨厌我了。 


 

她一定是把我屏蔽了。 


 

我把网页开开关关,听《亲爱的玛嘉烈》听到一半就关掉。看视频撑过了60秒的广告,却看不到一分钟就关闭。 


 

因为我在等待,我需要专心致志的等待。 我怀着各种各样的消极心思不抱希望地等待着她的回音。 


 

也许是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之后,屏幕右下角终于闪烁起她的头像。 


 

她打了一个问号,然后问“有事吗”。 


 

有,有很多很多事想要告诉她。我想告诉她,我想和她聊聊天,聊我们以前的友情、她和黄泽的爱情、她的考研生活,或者随便什么都好;我想告诉她,我已经离开她几个月了,还是放不下她;我想告诉她,我们很久没有联系过了,我很想她。 


 

可是,我没能这么告诉她。 


 

我慢吞吞地在键盘上打字回复她:“没有,就是看到你在线,想打声招呼。不过你应该也快要去睡觉了,所以晚安。” 


 

这一次她倒是很快就回复了我:晚安


 

两个干干脆脆的黑色小四号宋体字,没有标点。


 

我眼看着她的头像迅速恢复成了黑色,就好像之前的那一幕从来就没有发生过。


 



 

这大概就是我能等到的,最后的结果了。


 



 

10


 

实习、招聘会、毕业设计,一项一项占满了我没有周溯的一整个大四。


 

听说周溯顺利考上了研究生,而我则在一家小公司里找到了一份会计的工作。


 



 

我坚挺了很久的手机,终于还是出了故障。于是,自以为聪明的我把周溯和我所有的聊天记录、她的照片以及她曾经发给我的短信都备份到了新手机上之后,才换掉了手机。


 

天真的我以为这样做,就能把我们之前所有的一切全部保留下来。


 



 

换掉手机不足一个月,我就遭遇了一个难忘的雷雨天。


 

那天,公交站台等车的人很多,等了好久公交车才出现,回家心切的人群一拥而上地往车门挤。我被人群推搡着上了公交车,等我刷好卡,习惯性地摸了摸口袋,才发现我的手机不见了。


 

我想起来上车时发狠地把我往车门边挤的那个男人,一定是他。


 

当公交车司机在我的央求之下终于肯放我下车的时候,那个明显是犯案老手的男人早已经隐没在人流之中,消失不见了。


 

至此,我所有的能够用来怀念的、有关于周溯的一切都以一种我意想不到和控制不了的方式离开了我。


 



 

我自小要强,从来不肯在人前落泪。可是就在那一天,在我意识到那些我所怀念的都不能够再追回的时候,我终于情绪失控。


 

在众目睽睽之下,我发了疯一样地号啕大哭起来。


 

好笑的是,我就那样毫无形象地嚎哭着坐上了下一班回家的公交车。当时窗外的天已经黑透了,我的心也黑透了。


 

回家的路有十好几站,我却在乘客们异样的眼光中哭了一路。下车的时候我在哭,车站到出租屋的步行路程我还在哭。我哭着爬上六层楼梯,哭着掏出钥匙,哭着开门,哭着关门,哭着换好拖鞋,最终哭倒在出租屋里那张狭小的单人床上。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清楚地知道了,我是真的彻底失去周溯了。


 



 

11


 

周溯读研的大学在城东,我在城西,这一整座城市的烟火轻轻松松地隔断了我们之间的所有联系。


 

我有三年没见过她了,但我还是想得起她的每一种表情、趁她睡着时偷到的吻、趟过积水时牵到的手和手机草稿箱里那些从未发出的“我爱你”。


 

在这个月的第三场大雨里,我无可避免地再次想起了周溯。


 

回忆常常会被时间篡改,想念反而变成了唯一可靠的纪念动作。


 



 



 

当我第1267次看向窗外的街景时,我居然看到了我在梦里都不敢忘记的那张脸。


 

我在车上,她在车下。我们分别朝反方向行进,我坐的车往北开,她步行的方向朝南。我没能喊出她的名字,只能目视她的背影离我越来越远,越来越小,最终消失在街角。


 



 

我没能如释重负,我没能挣脱枷锁,我没能把她放下。


 

为什么失去之后就一定要放下呢?


 

我失去了周溯,然后我不想放下,虽然这一切早在三年前就结束了。


 

这就是我的初恋, 在我还不曾拥有的时候,它就结束了。


 



 



 

我想我的初恋最终会变成了一种顽固的慢性病,在我的身体里潜伏一辈子。


 

可我并不打算治好它。


 



 

我时常回想起在公交车上那一场放声大哭,那大概是我唯一一次毫无保留地表达出了我的爱情。 


 



 

眼泪若是有,不枉我爱过。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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